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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农地争议 苗县府遭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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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8日电)苗栗县政府征收大埔农田事件,衍生稻田遭怪手破坏、农民抗争,监察院调查后,认为苗栗县政府未善尽管理土地之责,又贸然执行清除作业,有伤政府形象,通过纠正苗栗县政府。

纠正案文指出,苗栗县政府办理“扩大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暨周边地区特定区主要计划”区段征收案,但未向民众充分沟通,也未从优从宽补偿,威逼地主配合贱价征收,损害人民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

监察院表示,苗栗县政府于民国98年间已核发土地及改良物征收补偿费,对于逾期未领取者,已依土地征收条例第26条规定,存入土地征收补偿费保管专户,但未善尽管理土地之责,致遭占用耕种。

纠正案文认为,苗栗县政府施工是否有急迫性,已属可议,又未考量稻作采收期,贸然于今年6月9日凌晨动员大批人力、警力、机具,于凌晨5时许,强制进行整地,造成社会强烈负面观感,引发舆论挞伐不断,戕害政府形象甚钜,因此提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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