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大客车司机 开四小时须休30分

人气: 16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文仪/台北报导〕为避免司机过劳驾驶,交通部昨天明订游览车、公车客运等司机每天累计开车不得超过十小时,连续开车最多则不得超过六小时;夜班接早班也有限制。新规定最快3月就会实施,将促使长途客运增加中途停靠休息站,可能也将改变旅游团逛夜市后、隔天早起的忙碌行程。

每天累计 不得超过10小时

统联、国光等国道客运业者表示,已在台中或西螺实施换驾驶、休息等措施,力求符合规定。旅行业者则面有难色,担心新年等旅游旺季,风景区大塞车,难控制驾车时间,增加司机换手会提高成本也不可行,全面落实恐有困难,“司机在旅客参观景点时,经常都在车内睡觉,休息应已足够。”

康福旅行社指出,夜市是陆客团等外国旅客主打卖点,司机载客人到夜市逛到晚上九、十点后才回饭店,如果隔天一早六、七点要出发参观,就会违反新规定,但不可能取消夜市行程,也不能教旅客自行前往,例如陆客团就有落跑疑虑。但游览车司机则希望旅行社增派司机,或让旅客坐捷运去逛夜市。

交部新规范 最快3月实施

交通部昨天修订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规定营业大客车驾驶每天最多开车不得超过十小时;连续开车四小时,至少应有卅分钟休息;因工作具连续性或交通壅塞,最多连续开车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且休息须休满四十五分钟。

此外,连续两个工作日,应有十小时以上休息时间,也就是排了夜班,隔天不能上早班;但因排班需要,得调整为八小时,不过一周以两次为之,且不得连续。

目前游览车司机约一万两千人,公车客运司机则约一万七千人,两万九千人共驾驶两万五千辆营业大客车。交通部路政司指出,新规定可促使业者增加驾驶,但若因此增加人事成本,未来在审核费率时也会纳入考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