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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立委李庆安双重国籍案 1审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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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罗明明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前立委李庆安被控双重国籍诈领1亿余元薪资案,台北地方法院4日下午4时依4项诈欺罪合并执行2年有期徒刑,李庆安透过委任律师庄秀铭表示将提出上诉。

台北地检署98年9月16日起诉李庆安,检察官认为,李庆安担任台北市议员及立委期间,故意隐瞒具有美国国籍身份,诈领薪资新台币1亿277万元,触犯诈欺、伪造文书罪;台北市议会、立法院均表示,等此案定谳后,会依法打官司追讨李庆安的薪资。

李庆安表示,她误以为宣誓就任台湾公职,就已丧失美国籍,但合议庭表示,李庆安在任台北市议员时,曾质疑前台北市长陈师孟有美国籍,还要求陈师孟下台,法官认为她误认“宣誓就丧失美籍”的说法不成立。李庆安上次出庭时向法官说,针对双重国籍,她向社会道歉认错。

合议庭依李庆安被控4项诈欺取财,采数罪并罚,订合并执行刑2年。李庆安则透过律师表示,对判决结果相当失望,强调一定会上诉。

全案源起于民国97年3月间,多名民进党立委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指控李庆安具有双重国籍身份,涉及伪造文书及贪污。检方起诉时认为,李庆安的公职身份,一开始就无效,因此不构成贪污罪,依诈欺罪起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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