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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警案没主凶 监委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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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5日电)台北县议员金介寿等人今天赴监察院陈情,指13年前的台北县刑警林安顺遭毒贩枪击致死案,公诉检察官蔡瑞宗未依职权上诉,已涉渎职;监委程仁宏认为应调查,以还给受害者公道。

台北县前刑事小队长林安顺13年前在警匪枪战中殉职,检察官起诉李得阳、陈达民共同杀人,陈也被认定是杀警主凶;李7年前获改判无罪后,检察官蔡瑞宗未就李的部分上诉,仅就陈的部分上诉,李杀警部分无罪定谳,仅成立无故持有枪械,被判刑5年定谳。

但后来陈达民被控枪伤3名刑警的部分,被改依杀人未遂判无期徒刑确定,变成认定杀警的是李得阳。李服刑出狱后目前行踪不明,依刑事诉讼法,除非检察官能找到新事实、新证据声请再审,否则无法改变李无罪的结果。全案缠讼多年,却形同没有被告为林安顺的死负责,让死者家属难以接受。

林安顺家属今天由县议员金介寿、林国春陪同,赴监院陈情。他们认为,当初未提上诉的检察官蔡瑞宗已涉渎职,现在却升官位居法务部检察司长,要监委主持公道。

金介寿等人希望监察院协助林安顺家属提出非常上诉,还林安顺公道。轮值监委程仁宏受理陈情指出,会函请法务部审慎研究此案,监院应调查此案,还给受害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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