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维权人士谢福林兄弟被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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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讯】(美国之音2010年 3月 27日报导)中国湖南长沙居民谢福林、谢树林兄弟,星期五被当地法院以盗窃罪判刑六年。辩护律师认为控方证据不足,法庭未依循法律程序传唤证人导致判决不公。有长沙异议人士说,这是当局对谢家兄弟的政治迫害。

盗窃罪判刑6年罚金3万

长期从事维权工作的长沙维权人士谢福林和谢树林兄弟,星期五被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以相同的“盗窃罪”分别判刑6年,各罚金3万。

谢家兄弟的律师认为控方证据不足,同时法庭未依循法律程序传唤证人导致判决不公,因此将提出上诉。在场旁听的友人张子霖则说,这明显是对谢福林的政治迫害,当局早已决定将他定罪,庭审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长期为房屋产权上访维权

谢福林兄弟长期为收回上世纪50年代被政府没收的家族房产上访,2008年将收回使用权的一部分房屋装修为餐馆。由于房屋原有电表遭打雷击坏,谢家兄弟多次提出要装设新电表,却因没有房屋产权无法申请。

在向地方政府求助后,当地政法委和区政府允许谢家兄弟先行用电。但是在去年7月,谢福林兄弟却被公安单位以“窃电”名义带走,随后即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律师:证据不足判决不公

谢福林的律师在庭审时表示,谢福林违章用电只能施以行政处罚,因为他没有主观犯意,同时也没有为偷电而私自接线的客观行为。此外,控方提出的证人和证据都不足以证明谢福林的罪名。

律师马纲权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控方证人一个都没有出席,律师无法就他们的证词提出质疑,也无法识别证词的真伪,而法庭却以这些证人的证词作为主要判决依据,明显违反法律程序,因此他认为判决不公正。

马纲权说:“从主观上来说,他就没有盗窃的故意,而且从行为上来说,他也没有这样一个行为。所以从主客观来说,我们和控方展开了争辩,我们认为谢福林是无罪的,同时我们认为法院从一开始审判就是不公正的。我们申请它的证人出庭作证, 它就没有允许。我们认为它在程序上是很不公正的。”

马纲权说,他在审判后与谢福林见面,谢福林认为判决不公,坚持要提起上诉。虽然二审上诉很可能维持原判,但马纲权说,上诉是被告的基本权利,提起上诉就是对判决不公的一种抗议。他估计,二审最快可能在6月间进行。

谢福林的妻子金焰对美国之音说,判决完全没有道理:“它没有什么道理可说的。现在他被判6年,他凭什么被判6年?我们这里律师提出的证人证词,和他们控方提出的证人证词都说明他不是盗窃。”

张子霖:先判后审政治迫害

谢福林的友人张子霖审判时也到场旁听。他告诉美国之音,他从庭审过程中,看到多项证据显示这是一起先有判决才有审判的政治迫害案件,其中包括有控方证人对谢福林家属否认,说过控方所提出证词的内容此外,谢福林的弟弟谢树林也说,警方在他的口供上留白,在他签完名后才添加一些他没有说过的话,供词也被作假。

张子霖说:“它是一起政治迫害,典型的政治迫害。作为长沙的维权领袖,他长期性的从事维权、民主方面的事情,给当地政府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有一些官员因为谢福林开展的活动受到上面的责骂和处分之类的,所以对他记恨在心。这次就是对他采取的打击报复。”

张子霖说,他甚至有理由相信,判决早已决定,而且判决书也早就打好字,庭审只是走完程序而已。

美国之音记者给芙蓉区法院负责此案的审判长打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属泛蓝联盟常受打压

曾经为房屋产权问题长期上访,为自己也为别人维权的谢福林,同时也是民间组织“中国泛蓝联盟”在湖南长沙地区的负责人。该组织由于在中国各地协助处理维权案件并揭发地方政府贪污腐败,在湖北、河南、四川、浙江等地区的多位成员,经常遭受当地政府的警告和打压。

“中国泛蓝联盟”成立于2004年,认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中国国民党,主张两岸和平统一、宣传台湾经验、推动中国大陆的民主化,但是和台湾的国民党之间并无关联。

国台办:中国泛蓝联盟是非法组织

中国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在2007年4月间一场记者会上,指称中国泛蓝联盟是非法组织,从事的是非法活动。

有一些中国大陆居民,后来又成立了中国泛绿联盟,支持台湾民进党一派。但是,这个泛绿联盟目前只限于在互联网上活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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