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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察总长人事案 黄世铭获75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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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3日电)立法院今天行使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人事同意权投票,被提名人、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获同意票75张、不同意票32张、无效票2张,获出席立委109人过半数同意任检察总长。

立法院上午行使检察总长同意权投票,立法院现有113席立委,出席纪录显示,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刘铨忠、翁重钧、无党联盟籍立委高金素梅、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林淑芬未出席投票,共有109人投票。

黄世铭为司法官训练所第14期结业,曾任嘉义、桃园、台北等地检署检察长及法务部主秘,曾获选10大杰出青年、模范公务员,任职嘉检、桃检时,因大力查贿、扫荡电玩业,让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内许多要员跳脚,多次向当时的法务部长马英九施压,黄世铭因而获得马英九赏识,在检察界获得“司法硬汉”称号。

前检察总长陈聪明1月间遭监察院弹劾后辞职,总统马英九提名黄世铭为新任检察总长,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连任。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1/2以上同意通过;同意权行使结果,由立法院咨复总统,若被提名人未获同意,总统应另提他人咨请立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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