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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假释又犯 这回重判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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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曾因性侵国小女童被判刑8年的28岁男子王彦奇,被控获假释出狱后,以威胁或利诱方式,数度带7岁女童到草丛、空屋、旅馆等地强迫口交,甚至由18岁女友蔡幸燕为他把风,高等法院昨重判王彦奇30年徒刑,这是有期徒刑最上限的重刑。

在押的王彦奇被提讯聆判,对30年刑期面无表情,未表示意见,蔡幸燕被判6年半徒刑;全案可上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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