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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累犯 称要考大学向上

监控时间竟可商量/戴电子脚镣 “趁空”又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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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台北报导〕戴着电子脚镣,照样性侵女性!性侵之狼丁大伦(32岁,在押 )89年因性犯罪被判入狱10年,去年8月假释后,在3个月内先后性侵2名女大学生,其中一件还戴着电子脚镣,台北地检署昨天起诉他,从重求刑15年,且须接受强制治疗。

检方调查,过去曾有另2嫌也戴电子脚镣犯性侵案,丁大伦是第3人,已被收押。

检方说,去年8月,丁大伦出狱17天,当时还没戴上电子脚镣,就先在台北市峨嵋街诚品书店广场前,佯称自己是大学生,正在拍摄毕业影带,将1名女学生骗至昆明街某大楼顶,强押抚摸胸部、私处,女学生因值生理期才未被性侵。

该案尚未侦破,检察官、观护人与医师组成的“社区监督辅导会议”,去年9月9日评估丁大伦有再犯之虞,在他脚踝戴上电子脚镣以利监控,但11月27日下午,他穿宽松长裤掩饰脚踝,以相同手法,谎称是大学广告系学生,在西门町将女学生骗至同一作案地点,威胁她若不就范,就找人轮流性侵,女学生心生畏惧,遭他性侵得逞。

要求每天监控时间 设晚些

检方表示,丁大伦假释前,曾在狱中透过王姓辅导老师向检察官表示,他计划出狱后重考大学回到社会,须去补习班念书,白天出门后无法太早回家,希望电子监控时间能设在晚间,以利他求学。

长裤遮脚镣 大白天伸狼爪

北检观护人考量丁大伦“有心向上”,同意将他的监控时间设在晚间10点到清晨5点,监控主机安装在丁嫌位在台北市万华区的住家,没想到丁嫌“说一套,做一套”。检方说,丁嫌双亲离异,母亲独力抚养,过去曾被女友抛弃,可能因而报复女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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