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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报税可扣2.4万 健保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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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报导】-综所税申报专题之8(中央社记者程韵璇台北25日电)保险费是节税重要工具,可用来列举扣除,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新台币 2.4万元,但全民健保保费可以全数扣除,不受金额限制,不过仍要要注意所得税法相关限制。

去年缴纳的劳保、就业保险、军公教保险、农保、学生平安保险、国民年金保险等保险费,今年报税时都可以列举扣除,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2.4万元。

不过,全民健康保险保费支出,可以全数列报扣除,不纳入保险费每人每年 2.4万元扣除额度计算。也就是说,去年不管缴多少健保费,今年报税时,都可以全数扣除。

寿险业者提醒民众,仍要留意所得税法相关限制。例如帮非直系和非扶养亲属缴保费,无法节税。

除配偶、子女、父母外,纳税义务人就算帮其他亲属买保险,如手足、侄甥等,都无法获得节税优惠。即使是直系血亲,若子女已成年并自行报税,就算父母仍帮忙缴保费,也不能列举扣除;但子女可在自己的申报户中列举扣除。

如果要保人与被保人不是同一申报户,也不能列举扣除保费。例如王小姐为父亲买保险,但父亲和王小姐不是同一申报户,王小姐就不能列举扣除父亲的保费。

此外,政府未核准的保单或非人身保险费,也不能列举扣除。若民众购买的是地下保单,或所谓的境外保单,无法享有扣抵;汽车险、住宅火险等财产保险,也不能扣除。

不过,民众出国旅行前购买的旅游平安险、意外险,同样算是人身保险,只要检附证明,都可列举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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