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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累进起点地价 增至29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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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7日电)台北市地价3年调整1次,北市税捐处今天公布99年“累进起点地价”2951万元,较96年度2637万4000元,增加313万6000元。另外,适用第2至第6级税率应扣减累进差额也随之调升。

北市财政局税捐稽征处表示,课征地价税的土地,依“平均地权条例”第14条规定,每3年应重新规定地价1次,距96年重新规定地价后,今年又适逢重新规定地价年度。

税捐处官员解释,地价税采累进税率,“累进起点地价”是指“个人在同一县市内应税土地总地价”乘“适用税率”,减去“累进差额”计征。

台北市99年重新规定地价后,“累进起点地价”为新台币2951万元,较96年度的2637万4000元,增加313万6000元。因此,今年土地所有权人的地价总额未超过累进起点地价2951万元,地价税按第1级级距,即千分之10税率征收。

税捐处官员说,今年重新规定地价后,除了平均申报地价较96年高,另外,超过“累进起点地价”者,所适用第2级至第6级税率应扣减的“累进差额”也随之调升。因此,99年起地价税将因申报地价及“累进起点地价”变动而有所增减。

税捐处表示,有关重新规定地价后,地价税增减情形,民众可拨打电话23949211转181、182由专人服务,或就近向税捐处及所属各分处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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