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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短错杀女儿 二审判决前自杀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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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立翔、杨国文/台北报导〕刘姓女研究生与夫感情不睦,前年耶诞夜闹上法庭,当晚回家喂食1岁女儿安眠药后自杀,结果女死母活,高等法院昨天依伤害致死罪,将她判刑2年、缓刑4年,没想到就在宣判前2天,刘女已烧炭身亡,遗书提及离婚及错杀亲生骨肉的内疚,留给家人更多哀伤。

当年案发后刘女供称,她与丈夫是研究所设计科系同窗,婚后5个月就生下小女儿,事发前2个多月夫妻争吵,丈夫想离婚,她悲痛欲绝,带着女儿烧炭自杀未果,双方肢体冲突后,还被丈夫告家暴,97年12月24日双方闹上民事法庭。

警方说,当天刘女出完庭后,深夜回家意图寻短,供称怕女儿醒来看到,竟在女儿牛奶内加入1颗安眠药喂食,自己则喝少许高粱酒壮胆,想割腕自杀却睡着,隔天下午发觉女儿叫不醒,送医不治,一审时,法官判刘女1年2个月徒刑。

警方说,本月13日10点半,刘女在北县板桥父母家浴室烧炭自杀,遗书指无法接受离婚的结果,更承受不了错杀亲生骨肉的痛苦,但是未提及等待判决的心境。

一名员警感慨道出,当年刘女被移送时曾哭诉表示,夫家很有钱,但她常遭同住的公公责骂,丈夫也不体谅她,还说她是贪图夫家钱财才嫁过来,她的婚姻生活很痛苦。

法界指出,由于刘女已于宣判前死亡,可由检方上诉,再由最高法院改判为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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