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拆迁补偿加码20% 议员痛批︰赶业绩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忠荣/台北报导〕台北市议会昨天三读通过“台北市举办公共工程对合法建筑及农作改良物拆迁补偿暨违章建筑自治条例”修正案,提高公共工程拆迁户补偿标准,例如合法建筑所有权人将加发20%达成协议奖励金,并提高违章建筑拆迁处理费等。

市府工务局表示,北投士林科技园区、社子岛开发等将成为第一批受惠个案;不过,民进党市议员吴思瑶认为,国民党赶着通过是在赶业绩,士林北投关渡平原、社子岛长期禁建,此修正案对弱势的补偿仍然不够。

依工务局试算,若30坪的合法建物,旧法的拆迁补偿费约353万,新法将可领到403万,约增加14%。

修正案重点包括:

●对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且与市府达成协议价购者,拆迁补偿费再加发20%奖励金。

●对“旧有违章建筑物拆迁处理费”部分,处理费将由现行合法建筑物重建价格80%提高至85%;“既存违章建筑拆迁处理费”方面,凡3层楼以下且各层165平方公尺以内,将由现行合法建筑物重建价格50%提高至70%。

●对居住于77年8月1日至83年12月31日始存在建筑物内拆迁户,除依原规定发给每户39万元自动搬迁行政救济金外,如于限期内将建筑物腾空点交予主管机关者,3层楼以下之各层拆除面积在165平方公尺以内部分,得按合法建筑物重建价格20%,加发自动搬迁行政救济金,超过部分不予发给。

●安置方面,“安置费”将自72万元提高至90万元;“安置房租津贴”由现行一次发给36万元,修正为等候配租国宅期间,按月发给2万元,不足一个月以一个月计算,最高安置房租津贴总额不得逾90万元。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