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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太少 劳团吁政府鼓励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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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8日电)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工会法修正案,但现存产业工会数量约950家,约占可合法筹组工会数的3.3%,高科技产业甚至没有半家有成立工会,劳团今天呼吁政府以措施鼓励筹组。

工会法修正案大幅松绑工会筹组限制,不过,鉴于以往有劳工带头筹组工会,却往往被雇主减薪、调职、裁员,诉讼争取权益又旷日废时,劳团发现,虽然依工会法规定“30人以上企业可筹组工会”,许多企业、产业劳工对筹组工会仍兴趣缺缺。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单一劳工无法对抗雇主,劳工唯有团结才能与雇主抗衡,甚至与雇主谈判团体协约;新修正通过的工会法,已大幅松绑旧工会法框架,但许多劳工对“工会”概念模糊,他建议劳委会应对劳工宣导,并尊重“工会自主”,子法应朝宽松方向制订。

孙友联说,因经济不景气及法令限缩劳工筹组工会权利,台湾的产业工会数量持续减少,1992年还有1310个产业工会,到去年仅剩947家,建议劳委会拟定措施鼓励劳工筹组工会。

全国产业总工会秘书长谢创智说,台湾合于法令可筹组工会、员工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约3万家,现有的产业工会数(不含职业工会)约占可合法筹组工会数的3.3%,明显偏低。

谢创智表示,若以产业区分,“高科技产业没有一家有劳工组成工会”,甚至出现在大陆协助劳工筹组工会,台湾却打压劳工筹组工会情形。

对于现有产业工会数量偏低,劳委会劳资关系处说,工会是劳工监督管理权行使是否过当、违法的组织,就算公司福利很好、将劳工当成家人照顾,工会还是有必要存在,因为“难免还是会有管理干部专权、过度行使管理权情形”。

对多数劳工不明白工会组织及工会能帮劳工做什么,劳委会表示会加强宣导,近期也会开会讨论以何种措施鼓励劳工筹组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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