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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溶烟锭变相宣传 台卫署拟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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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昶闵、高嘉和、陈慧贞/台北报导〕口溶烟厂商RAI(雷诺士 )国际公司日前先因违规行销,遭卫生署国健局罚款五百万元后,最近又在接受电视新闻访问时,变相宣传新产品,国健局建议地方卫生局直接依违反烟害防制法,处以两千五百万元最高额罚锾,创下新法上路以来,最高额罚锾纪录。

建议罚2500万 创最高额纪录

国健局局长邱淑媞表示,RAI国际公司在违规行销挨罚后,竟以不满政府取缔为借口,藉由电视媒体(TVBS ),再次介绍及宣传其“新产品”,针对烟商一再违法,已要求基隆市卫生局祭出重罚,建议直接处以两千五百万元最高额罚锾。

违反烟害防制法 电视台也罚

邱淑媞表示,烟商此举公然违反烟害防制法第九条,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烟品促销或宣传,包括不得以采访、报导方式介绍烟品。对该烟商短期内再次违规,而且这次透过大众媒体,影响层面广大。至于进行该报导的电视新闻台,将交由台北市卫生局调查开罚,依法可处二十万到一百万元。

此外,国健局已发函全国卫生稽查人员彻查各地卖场现场违规状况,一经查获有行销文字或事证,将论案处分,每案一罚,并呼吁媒体报导谨慎,勿沦为烟商宣传工具,倘若有代为宣传,将一并重罚。

国健局也重申,口溶烟锭符合烟害防制法中的烟品定义,民众在禁烟场所口含这类无烟烟品,仍违反烟害防制法规定,已请各县市卫生局加强执法稽查,违者最高可处一万元罚锾。

报导口溶烟锭挨罚,TVBS发言人张维铭表示,该台报导中只针对该物品的争议性,也尽到新闻客观与平衡责任,对于可能因此受罚感到不解。

口溶烟锭代理商德记洋行表示,仅负责代理业务,行销或包装都是原厂决定。雷诺士国际则低调表示,将进一步了解状况后再做具体回应。

据了解,雷诺士这次推出口溶烟品,仅在美国及台湾试销,在台湾也仅透过一家超商通路贩售,这次国健局要祭出重罚,雷诺士倾向商品先下架、停止贩售,来解决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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