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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不动产透明化 民众可查成交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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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 2日电)内政部今天通过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规定不动产经纪业媒合成交的买卖或租赁案件,应在成交30天内向中央主管机关登录成交案件资讯,经筛选整理后供各界查询或利用。

内政部为建立不动产交易价格透明化机制,修改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将循法制程序由行政院送请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后执行。

不动产经纪业分为 2种,包括以经营成屋为主的中介经纪业、以经营预售屋为主的代销经纪业。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法规定成屋的买卖委托案件,中介经纪业者应于签订买卖契约书并办完所有权移转登记后30天内,登录成交案件资讯。

至于预售屋部分,内政部说,为及时建立并提供成交资讯,代销经纪业者于签订买卖契约书后30天内即应登录成交资讯,不待办完所有权移转登记。

内政部指出,若发现经纪业有登录不实、逾期未登录或逾期登录成交案件资讯等情事,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可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可处新台币 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内政部说,未来对于登录成交资讯,交易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份证统一编号等个人资料,不列入登录项目。提供查询交易资讯方面,将隐匿地号及建物门牌号码等足以辨识个案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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