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法中】童文薰:正己为先,台律师慎登陆

童文薰(台湾及美国纽约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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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1日讯】最近台湾司法系统发动一个“正己专案”肃清司法界的贪官污吏。把这些被纠举的台湾法官或检察官的罪行条列出来,不外乎行贿收贿、枉法裁判以及私德不检。对于负责审判事务,职掌社会最后一道正义防线的司法人员来说,这样的罪行是至恶的。所以这个专案行动被定名为“正己”,因为正人必先正己。

台湾的媒体享有完整的报导自由,关于台湾的内政事务,一有风吹草动往往被彻底检讨直到观众厌烦为止。由于“正己专案”揭出腐败法官的金钱与私德问题,更加吸引媒体的注意力。一时间台湾媒体讨论的全是涉案法官如何贪腐……

其实正人必先正己,律师和法官与检察官同为司法铁三角的一端,当然有责检视自己。司法官风纪不良,律师也该反身而诚。不过总体来看,台湾的司法系统真的败坏到不可救药的程度吗?非也。

传统诉讼不是笔者的专长但执业以来仍然代理过上百例诉讼案件,从来没有被干扰或妨碍执业。所遇法官,至今只有一名因为受贿而被剥夺职位的法官。然而只需要一名这样的法官,就能造成无数的冤假错案。所以我们乐见这样的法官被纠举出来,我们乐见台湾媒体对于司法官的批评甚至苛责──司法人员应该承受高标准的苛责。

在2004 年之前,笔者对台湾的司法界有许多不满,包括办案进度、检察官与法官的问案态度,一直到法院设施──台北地方法院因为屋顶漏雨,导致笔者与其他许多律师都曾在法院廊道上滑一大跤,差点摔断腿。但在协助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编辑他的二本著作《神与我们并肩作战》以及《中国民企维权第一案》之后,笔者庆幸自己身处在这个充满瑕疵的台湾司法界,而不是那个令人绝望的中国司法界。

中国根本没有律师的执业空间。中国“维权律师”这个名词特别怪异,毕竟律师的天职就是维权,何以要把“维权律师”与一般律师区别开来?既然“维权律师”是帮人民维权的,那么非维权律师即使不是为政党或特权服务,但肯定不是为人民维权的。

中国没有维权律师的执业空间,只有服从政权高压的律师赚钱的空间。前者才是律师,后者根本谈不上律师二字。但在中国想堂堂正正当个律师得和中共搏命,我们敬佩中国维权律师,但无法苛责那些不敢挺身而出的非维权律师。不过,这样的理解不包括那些想到中国执业的台湾律师。

台湾司法界与中国司法界有越来越密切的交流,有越来越多的台湾律师想要或者已经“登陆中原”。享有充分执业保障并且有直选公会为后盾的台湾律师,登陆中国当然不是想要挤身中国维权律师的行列,而是想要和中国的非维权律师分享所谓的经济大饼。这是自由世界律师应为之事吗?中国律师在生死荣辱面前都能出现一位又一位的维权律师,有自由的执业空间却要往极权体制里争当顺服体制的“非维权律师”,余何道哉?◇

本文转载自《新纪元周刊》第186期【逍遥法中】栏目(2010/08/19刊)

本文连结: http://mag.epochtimes.com/gb/188/8387.ht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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