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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轻判争议 司法院建议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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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3日电)近来因多起女童遭性侵、被告却遭法官轻判的案例,引起社会舆论挞伐。司法院今天回应,已函请法务部修法,建议法务部对幼童性侵者,以加重强制性交罪论处,并加重其刑。

法务部次长陈守煌说,对于司法院的建议表示尊重,并将审慎考量。

家扶基金会、励馨基金会等儿福团体因不满近来多起女童遭性侵,法官却以未违反意愿,将被告轻判或判无罪的案例;发起1人1信活动,到总统府及司法院网站留言,希望政府重视受性侵孩童的权益。

司法院秘书长沈守敬说,儿福团体主要有3点诉求,分别为加强法官实务训练、在司法判决中采纳儿童专家对儿童认知行为的判断、以及建议修法。

沈守敬表示,司法院自民国95年起已陆续推动法官实务训练,近年也举办专业研讨会,以实务案例邀请审理性侵案件的法官、医生、教授等各领域专家学者讲授;并在各法院成立性侵害专庭,让法官了解性侵害案件的特殊性。

至于在判决中纳入儿童专家对儿童行为认知的判断,沈守敬表示,专家证人可以充分了解儿童的反应,避免儿童遭二次伤害,目前实务上已有相关作法。司法院将继续推动,在相关案件中,请专家证人或咨询师、鉴定机构表达意见。

此外,遭性侵的幼童是否违反意愿,牵涉到事实认定,沈守敬说,将全力促请法务部修正刑法,参考民法中的年龄概念,对侵害7岁以下无行为能力的幼童,一律以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强制性交罪论处,并加重其刑。至于无行为能力的幼童年龄层判断,将再参考社会与专家学者的意见。

对于轻判性侵被告的法官,判决有无不妥?沈守敬说,对未确定个案不宜评论,但社会瞩目案件确定后,法院将有交互审查机制,审酌判决是否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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