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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修法 有薪照顾假通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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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综合报导)未来遇到台风等天然灾害“停课不停班”时,家长不必担优孩子没有人照顾了!行政院会13日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增列“有薪家庭照顾假”,如果立法院通过,未来因天灾而停课不停班时,需照顾年幼子女的劳工,请照顾假可领薪资。

公务员享有5天有薪家庭照顾假,不过,一般民间企业却没有此项福利,以往请家庭照顾假必须比照事假扣薪水,台风或豪雨来袭期间,各县市政府宣布停课不停班时,家长们却因必须上班而无法照顾,不知临时找谁托顾小孩。马英九总统日前指示劳委会研议修法,让劳工可享有有薪家庭照顾假。

行政院长吴敦义上午于院会中表示,修法增订有薪家庭照顾假,将有助解决台风期间停课年幼子女的照顾问题,建构劳工得以兼顾家庭及工作的友善环境。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陈慧玲表示,为顾及雇主的负担,条件限制必须是育有12岁以下子女或是因天灾、发生严重疾病需照顾的劳工,都可向雇主请有薪照顾假。劳工有薪家庭照顾假必须并入事假天数计算。依规定,劳工每人每年有14天事假,若请满7天有薪照顾假,则只剩7天事假。

陈慧玲表示,根据99年统计,夫妻均受雇在私人雇用且家中有未满12岁子女,推估有32.1万户;90到99年各县市因为停课不停班的状况,每年平均0.3天,雇主的负担是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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