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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票前曾喂饭 男判无期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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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8日电)男子陈春富6年前以假车祸绑架地主林松吉并勒赎、撕票,最高法院今天维持更五审认定,审酌陈在囚禁被害人期间仍提供饮食,并非罪无可逭,判处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至于共犯余育铭则遭判有期徒刑15年。全案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陈春富因生活困窘,长期受林姓友人资助,陈春富于民国93年底,为报答林姓友人,得知林松吉土地遭政府征收获得新台币1亿元补偿金,竟起意绑票勒赎林松吉。

判决指出,陈春富于94年1月14日下午与余育铭开车撞倒林松吉,将林铐上手铐,押入车内,再拿胶带贴住林的眼睛、嘴巴,打电话向被害人家属勒赎。被害人家属恳求陈春富将赎款降到新台币200万元,陈春富还向对方恫吓“不用过年了,留着买棺材”。

判决指出,陈春富因担心林松吉大声求救,竟勒毙林,再向肉票家属索款,并多次更改交付赎金地点,甚至让被害人家属在垦丁国家公园枯等2天,打电话嘲弄对方“垦丁好不好玩”,事后取得300万元赎款。

案件缠讼多年,陈春富于历审多次遭判处死刑,高院更五审合议庭审酌陈春富于更二审、更三及更五审时均表悔悟,并曾提供饮食给肉票,又带警方挖出被害人尸体,认为他尚非罪无可逭,改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共犯余育铭遭判有期徒刑15年。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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