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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声不断响起来 该不该台公平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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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26日讯】(据中广新闻何庭欢报导)近期价格不断飙涨的鲜奶、咖啡等民生用品,引发民众剧烈反弹,但由于政府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物价管制机关”,让期望政府平抑物价的消费者,把矛头指向了可对厂商开罚“联合涨价”行为的“行政院公平会”,好像只要公平会愿意出来“管一下”,物价就能回降。然而,公平会副主委施惠芬表示,公平会的设立目的,并不是针对物价进行管制,而是避免因卖方垄断市场的行为,形成不健康的交易环境。

施惠芬说:‘我们之所以会处罚,是因为他们明显有意思联络“联合涨价”这种行为,那我也强调公平会不是“物价”的管制机关,那如果在市售的产品有“联合涨价”的这种违法行为,我们公平会当然会去查。那如果不是“联合涨价”这个部分,各个主管机关他们有一定的调节机制,那就要回到各个主管机关。切记公平会不是在“管制物价”,他是希望能够维持整个市场的“自由竞争机制”,将本求利。’

但立委李复兴却对此抨击,公平会虽然打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旗帜,却对明显做出联合垄断行为的厂商,只能做出“不痛不痒”的裁罚,甚至连对厂商“调回原价”的要求都做不到,难道物价真的无法可管?“联合行为”莫非只能单次定义?李复兴说:

‘既然如果不会调回原价,表示我们给他裁罚有问题啊!如果不会调回原价是不是代表跟公平会打对台呢?绝不调回原价就表示继续“联合”、“垄断”、“涨价”,应该要这样解释,所以理论上应该继续罚、连续罚,表示公权力,难得朝野的委员通通支持,要避免联合垄断的嫌疑嘛!’

公平会主委吴秀明对此回应,事实上公平会是有权利能做到“连续开罚”,但一案归一案,不能因为厂商曾经有过“联合行为”的前科,就判定“不降价”为“继续联合行为”,并再次开罚,如此一来只是为“管制物价”安上“维持公平交易”的名义,事实上却破坏了健全的交易环境。吴秀明说:

‘还是要看个案的证据,这是一个新的案子,如果我们能证明他的确还是有“联合”的话,譬如说我们抓到一个证明,他某一天几个厂商聚会在一起说:“我们继续维持这个价格”,有这样的证据的话,那就可以连续处罚。那这边我们当然要很小心,不要让公平会变成一个“物价管制”机关,我们还是要聚焦在他有没有“联合”这一点。那当然这个是要有证明,也不能让公平会就罚到他们“降价”为止,这样就变成好像是一个“物价管制”机关,恐怕也不是很妥当。’

吴秀明进一步强调,调控物价应该是整个政府的任务,譬如供需方面可以由经济部、农委会着手处理,而财政机关所订定的关税、奢侈税及汇率涨跌等,也都对物价有所影响,此外内政部资讯的公开、房价透明化也能产生一定的物价稳定作用,加上国营事业的“缓涨”措施,都是控制物价的方法,而这些工具手段应该是整个政府能够善加利用的。吴秀明说:

‘公平会只是这些管道中的其中一个工具。所以政府要在行政院的架构之下,建立一个物价稳定小组,他是在院的架构之下,可见这个问题必须跨部会来解决。公平会这边主要专注的就是在当业者他有这个用合议的,联合的方式,去扭曲市场机制,这也有可能造成涨价,管制这个部分就是我们的任务,我们的职责应该在这里。但是社会上常常会把整个物价的问题,通通放在公平会,让我们一个会来解决,那实际上我们只能尽力做到我们的部分,那其他的部分,我们就在行政院的架构之下,跟其他部会分进合击,一起来做才会有效果。’

消基会秘书长陈智义也认为,政府方面当然应该要组织确立一个“主管物价”的机关,并进行层级的提升,此外也必须定期性的召开会议,提供消费者物价涨跌的资讯,让民众有选择替代品的权利,用“自由竞争”的方式对抗高涨的物价,届时消费者也不需要被企业界强迫一定得接受“涨价”。同时,回归消费者本身,“态度”更是要“硬起来”,表达自己有“拒买无理涨价品”的权力,不能只是当“待宰羔羊”,让厂商“予取予求”。陈智义说:

‘消费者现在一直处于一种劣势,就是说业者他以“合法的理由”、“不合法的理由”或“根本没理由”,他就涨价,所以我们才希望说,要消费者出来做一个反抗的动作,让企业经营者知道,消费者在选择其他代替品的时候,就可以找那些跌的,这个就是一个机制上可以拿来做“对抗”物价飞涨的动作。’

这次的鲜奶、咖啡涨价事件,确实暴露出公平会的责罚有其不力之处,也无法达到一定程度的吓阻效果。但在行政立法单位一致赞同之下,修法拉高“联合行为”的罚锾上限,已经有如替公平会这只民众眼中的“纸老虎”添了一对翅膀。但公平会设立的目的,追根究底仍是为了维护市场交易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而非单单只是“导正物价”。

特别是在标准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只有供需原则能决定物价的涨跌,并没有所谓真正“合理的价格”,也没有真正“合理的利润”。因此要真正能平抑物价,或许民众也不应该完全寄望于政府,消费者应该用自己的购买意志,让个别无理乱涨价的厂商了解,“你出价,我不见得要埋单”,就如同吴秀明曾经提过的,‘应该多管齐下,公平会跟消费者,和政府其他的主管机关,各个管道多管齐下,才能够使物价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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