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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协商 土征争议纳听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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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2日电)立法院院会明天将处理“土地5法”,立法院今晚漏夜朝野协商土地征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达成初步结论,特定农业区又是经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设所需者,如有争议,须办听证会。

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召集朝野协商土地5法,备受农民团体关注的土征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从上午一直协商到约晚间10时结束。

参与朝野协商的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田秋堇会后受访表示,土征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尽量不征收特定农业区,但属国防、交通、水利事业、公用事业供输电线路使用者所必须或经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设者,不在此限。

她说,有关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设项目部分,特别加入争议处理机制,须举办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另外,有关“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的组成,草案规定,专家学者及民间团体代表不得少于1/2。

若弱势者因征收导致无屋可住,草案明定,经直辖市或县市政府社会工作人员查访属实者,需用土地人应订定安置计划,并于征收计划书内叙明安置计划情形,包括提供安置住宅、购置住宅贷款利息或租金补贴等。

此外,为健全民众参与机制,草案规定,需用土地人申请区段征收报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前,由现行举办说明会改为公听会。

“住宅法草案”朝野协商也达成初步结论,由政府兴办或奖励民间兴办专供出租用的社会住宅比例,在民进党籍立委陈节如力争下,也从7%以上提高到10%以上比例出租给弱势者使用。

草案规定,民间兴办社会住宅,需用公有非公用土地或建筑物时,得由公产管理机关以出租、设定地上权提供使用,并予优惠。民间需用基地内夹杂零星或狭小公有土地时,应由出售公有土地机关依让售当期公告土地现值办理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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