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遭控歧视台藏婚姻 台领务局澄清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6日电)纪录片工作者蔡咏晴今天控诉政府歧视台藏婚姻,呼吁基于人权给予台藏夫妻团聚权益。领务局官员表示,持旅行证件申请台湾居留签证原则上都不会核定,并非针对藏人而已。

蔡咏晴与旅居印度藏人慈仁结婚并育有1子,蔡咏晴上午在民进党籍立委田秋堇、白刷刷黑户人权行动联盟发言人龚尤倩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2年来,慈仁以配偶身份申请签证来台,外交部外馆仅给“停留签证”,并在签证上注记“不得转办居留”,每6个月慈仁必须离开台湾再重新入境,在台期间更无法工作贴补家用或享有福利。

蔡咏晴说,申请签证屡遭刁难,她问外馆人员说“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居留证?外馆小姐称‘等到西藏独立’”这代表她的先生永远是过客,小孩没有爸爸陪在身边,她要问很关心儿童的总统夫人周美青,这样处境的孩子,总统夫人觉得该怎么处理?

龚尤倩表示,慈仁身上唯一的文件就是印度政府协助流亡政府发给藏人的黄皮书(IC卡),美、加、法等国都承认黄皮书是西藏人的身份识别;很不幸的是,外交部对藏人配偶注记不得转居留,让藏人配偶连拿居留证的权利都没有,必须一直出境再入境。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签证组长周中兴表示,藏人地位与身份问题是政治上的考虑,无法从签证角度回答,但世界各国对于藏人居留有不同做法,源自于不同的历史背景与政策。

周中兴表示,印度政府对IC旅行证件持有人都不一定负完全保护与接纳责任,因此,台湾从国家整体利益与安全角度考量,对全世界持旅行证件申请签证到台湾,原则上都不会核定居留签证,不是只针对藏人。

内政部移民署视察吴佩娟表示,移民署是针对外交部核发的签证,给予外国人在台居留,如果持有人拿的是60天停留签证没有加注不得停留或居留,则会给予国人配偶居留权,如果拿到居留签证则可办理居留证,这些都有法规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