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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案军法再审 诉讼期约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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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1日电)疑遭错杀士兵江国庆家属委任律师团,今天前往国防部军法司递出再审声请状。国防部说,军检署也已声请再审,诉讼期程约需半年。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律师黄虹霞、律师尤伯祥下午到位于台北市兴隆路2段的军法司递出“军法再审声请状”,声请人为王彩莲(江国庆之母),代理人为黄虹霞。军法司也派人出面收状。

黄虹霞表示,再审需有新事实、新证据,现在有日前被检警逮捕的许姓嫌疑人自白及掌纹鉴识,她认为应足够对江国庆做成无罪判决。

她也呼吁军事法院立刻裁定开始再审程序,并参考江国庆的父亲江支安过去所提的非常上诉书状,迅速做成江国庆无罪判决,登载公报及报纸,还江国庆名誉。

国防部随即发布新闻稿表示,国防部军事检察署已于上午函请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提供空军营区女童命案相关新事证,为江国庆的利益声请再审,军检署及军事法院将尽速依法定程序办理,全案诉讼期程约6个月。

国防部表示,针对军方当年涉嫌刑求非法取供部分,将立即函请台北地检署及军高检署尽速办理。

民国85年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命案,检警日前逮捕许姓嫌疑人,当年被指犯案的江国庆却已于86年遭枪决,可能为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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