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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隐匿性侵狼师 校长老师永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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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 为杜绝校园性侵,未来包庇性侵狼师的老师、主任或校长,即面临停聘、解聘以及永不录用的处分,隐匿性骚扰狼师者,也处以记过影响考绩等,更祭出15万元重罚。

教育部24日召开部务会议,可望通过隐匿狼师相关惩处条款,除了隐匿性侵狼师者终身永不录用,只要有隐匿情事发生,不但记过,最高可被课以15万元的罚款。

校长:具警惕作用

只要经过调查属实,隐匿者等于是共犯,必须接受严格的处分,全国校长协会理事长张荣辉表赞同,认为此举有警惕效果。

教育部修法内容,是针对隐匿者接受严格处分,较能符合教育现场需求。他指出,一般学校发生性侵,倘若主任老师未据实回报,校长很有可能被蒙在鼓里,教部提出的惩处条款,不会造成一罪多罚的情况。

人本:应行政刑事并呈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则说,将隐匿教职人员解聘,是合理做法,同时达到一定的影响,加上重罚款达15万元也能吓阻,但仅是行政上的责任,但未定出刑责部分真的非常可惜。

她认为,因隐匿、毁灭证据而造成他人重大伤害,应该同时负起行政、刑事责任,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才能让红线画得更清楚,效果更为周延。

冯乔兰强调,坚持修法让包庇人员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就是因为一般人助长性侵案件都可能成为共犯,教育人员怎可以独立于刑法之外,她坚持应该对这些包庇的主任或校长进行严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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