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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增设过劳门诊 劳工可向雇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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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综合报导)劳委会主委王如玄10日明确表示,全台九个职业伤病诊治中心于2-3周内陆续开设“过劳”门诊,一经过劳门诊医生或企业特约医师诊断有过劳之虞,劳工可向雇主提出证明,但雇主仍不改善致使劳工过劳而死者,恐将判5年以下的刑罚。

立院社会与卫环委员会9、10两日邀请劳委会做专案报告,对于过劳死的因应政策,有相当明确的进展。

王如玄说,为提供过劳高风险劳工健康风险评估及过劳预防建议,并建立疑似过劳通报机制,以加强过劳高风险事业单位的掌握,劳委会委托台大、北医、成大医院、彰基、林口长庚、中医、中山医学院、台东慈济及高医中设立的九大职业病防治中心,成立“过劳门诊”。

另外,在加强劳工的健康管理方面,“劳工健康保护规则”规定,300人以上的企业,以雇用或特约形式,安排健康服务的医护人员临厂健检,对于健检项目,劳委会将修改增列“腰围”(代谢症候群筛检)。

将来,对于超时、三高 (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及工作负荷重等高危险群,优先列为健康风险评估对象,应依医师建议采取工时安排、人力配置及减少压力措施。

此外,关于劳基法第84条之1另行约定之工作者相关争议,立委刘建国也表示,“责任制”是一个需要政府更谨慎周详规范的制度,若有疏失,将衍生出许多的后遗症,对于劳工权益的保障,也会付之阙如。

对刘建国指出,我国劳动检查人力严重不足一事,王如玄坦承,劳动检查不足一直是劳委会最大的问题,她表示,将会尽力与人事行政单位积极沟通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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