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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初审 不动产交易强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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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8日审议“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勉强通过审议程序,未来不动产买卖将强制登记,违者最高可处15万元以下罚锾。

草案第47条规定,权利人及义务人应于买卖案件办理完成后,所有权移转登记30天内,向中央主管机关登录成交案件资讯。 

对于修正草案中,争议最大即是强制交易者必须揭露交易的内容,虽然提案立委赖士葆表示,可同意内政部将“以区段化、去除门牌、地号、建号、交易者识别化登录成交案件实际资讯。”加入草案中。但内政部次长林慈玲仍表示不妥,主张以两阶段进行修法。

内政部第一阶段先修正“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规范不动产经纪业登录并揭露成交案件资讯。在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检讨,再修正平均地权条例、地政士法等相关法案。

内政部顾虑,全面强制登录交易价格,势必引发民众产生依实际价格课税的疑虑,对政府的反弹。

也有立委质疑,即使平均地权的草案通过,内政部落实的能力。不过委员会的召集委员吴育昇仍迅速通过审议程序,让争议的部分至院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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