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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收场地费 台文化局: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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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筑台北28日电)台北市议员今天质疑,文化局无偿提供明华园使用市定古迹,但明华园却向其它团体收取场地使用费,根本是“无本万利”的生意。文化局表示将重新评估,不让明华园获取额外利益。

台北市议员颜圣冠指出,文化局去年无偿提供具百年历史的“台北台糖制糖所仓库”共1470坪空间给明华园戏剧总团使用,契约载明不须缴纳使用费,但需提出回馈计划供文化局审核。回馈计划书中载明,若其他社团、表演艺术团体或是艺文相关活动使用其中85坪场地,须支付每3小时新台币数千元到上万元的使用费,她认为明华园当现成二房东。

台北市议员洪健益表示,北市去年艺文补助中,传统艺术类共补助1000多万元,但为让明华园进驻“台北台糖制糖所仓库”,政府补助糖廓(去郭换部)仓库室内装修工程费200万及排练场设备费用500万,将近传统艺术类补助总额7成。他认为市府独厚明华园。

台北市文化局承办人员江美谊表示,回馈计划主要针对附近居民,提供糖廓(去郭换部)里里民免费使用排练场,另外也开放其它表演团体使用,只是要收取管理、水电等成本费。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长陈冠甫表示,市府希望藉由明华园的规模,发挥母鸡带小鸡的力量,拉拔其他传统戏曲艺术团体。

陈冠甫表示,与明华园的合约仅3年,最多只能续约一次,将来也会供其它传统艺术团体进驻使用。另外,文化局会依据议员意见,重新审核、评估,除水电、人事管理费用外,不让明华园获取额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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