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举国瞩目李、药两案:司法迫于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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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9日讯】(新纪元周刊记者骆亚采访报导)2011年4月22日,两个大陆最受瞩目的案件宣判。饱受非议的“李庄漏罪案”突然峰回路转,重庆公诉方提出撤诉,令外界难以置信;同日“药家鑫激情杀人案”,一审判药死刑。二个案子的结果令网路沸腾,网友认为这是网路围观的力量、民意的胜利。

李庄案被司法界称作中国法制史上的标志性案件,被媒体看作是国内外形势和舆论压力下高层权斗的一次平衡和妥协。不少学者希望重庆检方立案追究李庄案中违法机关和个人的犯罪行为,并将查明真相公诸于众。

李庄第二季 网路围观展示力量

重庆打黑中极具争议的“律师造假门”案,去年2月9日二审,北京律师李庄被指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今年6月将获释。就在李庄即将出狱前两个月,重庆警方突然又称李庄有遗漏罪行——被控妨害作证。李庄案续集上演出乎所有人意料,令辩护律师陈有西愤怒而作〈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并揭开了李庄案第一季的司法黑幕。

一年前李庄案二审时的戏剧一幕很多人记忆犹新。当时李庄大闹法庭,抢话筒曝“幕后交易”,指责重庆当局失信,不遵守“认罪就判缓刑”的承诺,这一幕司法界丑闻,令中国一些司法界专家、学者异常愤怒。

北京刘晓原律师表示:“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的刑期快要届满时,竟又发现他的‘遗漏’罪行。这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另有什么原因?”陈光武律师也指出,由于李庄将于6月12日下午走出监狱,李庄肯定要说话,肯定要大张旗鼓地诉说,所以社会上所有的法律人,不管律师还是教授,对这次漏罪案审判,认为重庆法院目的非常明显,就是防止李庄在那个时候顺利走出看守所。

为此,法学专家贺卫方教授公开发表《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言辞恳切,被认为是对法学界的拷问。

李庄漏罪案被称为李庄第二季,开始就引起社会巨大反响,特别是中国司法界组成阵容强劲的法律顾问团,包括均超过80岁、被称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以及著名大律师张思之、北大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许兰亭、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秘书长李肖霖、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汝久,还有当天出庭律师斯伟江、杨学林等。

当时就有不少行家说李庄第二季将比第一季更精彩,开庭更有陈有西学术网、陈光武律师网和一些个人微博对此全程直播。


左图:李庄第二季辩护证词。(律师提供)右图: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案《起诉书》。(魏汝久律师的博客)


4月19日开庭,22日即发生戏剧性变化,公诉方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证据存质疑,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

魏汝久律师告诉记者,李庄确实无罪,或者说法院判他无罪,或者检察院撤回起诉达到不能认定他有罪的结果。

魏律师说包括律师在内的绝大多数普通网民发出声音,影响了判决结果。律师是专业人士,绝大多数支持辩方,我想重庆方面不得不正视社会和律师界的普遍看法。还说“我相信重庆的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不想再被绑架和操控,因为法律专业人士能看清楚这个案子李庄是无罪的。”

但有网友发推不认同李庄第二季是法制的胜利:“在大面积失踪、逮捕进行时的今天,任何对法治现状的正面评价要么建立在事实的取舍剪裁基础之上,要么建立在对苦难的无所感知基础之上。”

律师李立也说:“今天公诉机关撤诉与当初提起公诉一样,都是领命而为,有人说出现了一丝法治的亮光,我要说那亮光不是庙堂之上持公器的他们给的,而是上阵前线的律师、学者以及围观呐喊的人们经努力而发出的。”

护律师杨学林事后表示,李庄本人也起了很大作用,关键是一份录音证据,它被李庄保存在一个非常好的地方。

陈有西律师希望重庆检方立即对重庆公安局、江北公安局故意制造冤案,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查明真相后公诸于众。陈光武律师也表示,执法、守法,是司法机关的本分,谈不上崇高,亦不值得致敬,只能是欢迎其放弃错误,希望对责任者依法严肃追究!

“药家鑫激情杀人案”一审判死应对网路围观


药家鑫在3月23日的庭审上。(大纪元资料室)


去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行人张妙后,又手持尖刀连刺伤者八刀致其死亡,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药家鑫“该生”还是“该死”,网路上出现了“怕麻烦”、“激情杀人”、“弹钢琴习惯性动作”、“我也捅”、“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药家鑫能激情,法律就阳萎”等言词。还有媒体报导死者亲属在家里跪倒在地,求菩萨保佑处死药家鑫,“相信会有个公道”。

今年4月21日《环球时报》刊登社评,呼吁“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说“当最终判决出来后,持不同意见的人也应对它给予尊重,而不是继续制造舆论,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此言一出,网路震动,网友们在微博上预测:鉴于中共一贯枉法,药不会被判死刑。


4月22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案今日宣判,药以故意杀人罪被当局判处死刑。(合成图片)


但22日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网路惊愕,也随之出现对药家鑫案,是讨伐人性之恶、检讨社会之失,和探讨中国要不要废除死刑等问题。

贺卫方教授在接受外媒采访时指出,民意在这两个案件中起到巨大作用:不是今天的网路时代,尤其药案,结果不好预测。李庄案很多人觉得只是一个战役的小规模胜利,没有民众的监督,李庄可能又会被判刑;药家鑫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比较正常,如果判决其他的如无期等,可能会引起民意的反弹。

何兵副院长接受采访时指出,中国法制走向是根据政治走向决定的,还有互联网的时代背景,第三个背景就是民意。

何兵和贺卫方都说过类似的话: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何兵认为这也是两起案件昭示的问题。事实上公众对这些案件的“过分”关注也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担心,“害怕这个社会真的被丛林法则主宰,弱者彻底丧失了法律的庇护”。

李庄第二季结局示薄熙来败北 人气逆转

时值十八大“卡位战”前夕,以薄熙来为代表的太子党和中共其他派系纷纷以各种方式影响明年政治局常委人选。薄在重庆“唱红打黑”很多年中南海都没表态,最近一年却有周永康、李长春、习近平、吴邦国四个政治局常委表示肯定,中共组织部长李源潮也大加赞赏,这表明中共上层对薄熙来那一套越来越认可,也表明重庆模式会在全国推广。

在这种局面下,李庄第二季开始并不被看好,甚至有位律师预计李庄第二季被判刑不会低于一年。很多网友也预言李庄要在里面待到十八大之后。而李庄案第二季重庆公诉方却撤诉,令外界惊讶不已。

作为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4月29日会见港澳媒介时,首次主动回应李庄案,称自己从未插手该案,薄重复“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八个字,每说一字手敲桌面一下,甚至薄还声称自己“记不起”李庄的名字,在他人的提醒下,他才想起来。薄还坚称,李庄案“任人评论,成不了气候”。薄在一年前的两会上还点评李庄案,今天竟称想不起李庄的名字。港媒点明:薄在李庄案上遭到“一大打击”,“人气逆转”。

评论说,“越来越多人质疑让心胸如此狭隘、法治思想如此薄弱的人升任政治局常委,绝非好事,令薄的人气有逆转之势”。

薄熙来会见媒体前一日,中美人权对话闭幕,《人民日报》推出了一篇社评,提到执政者“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大谈思想观念的价值,甚至提到“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高度。外界认为这跟唱红打黑的“重庆模式”完全背道而驰。

大陆一名自由撰稿人表示,《人民日报》提到“一些人对待批评谏言,非但不虚心听取,反而搞起了‘诽谤定罪’,甚至以权力意志压制不同声音”,感觉是冲着薄熙来,觉得有些不寻常。

他的朋友间交流也认为:“这篇社论是自中共发布打压法轮功社论以来,对社会影响最大的社论;李庄案的撤诉,是中共开明派的胜利,也是中共高层有人打压薄的反应;这篇社论说的核心是在言论和文化方面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要多元化发展中国社会,是对前不久吴邦国‘五不搞’的直接否定;中共的内斗,已经直接扩大到民间,利用民间争取力量,帮助某些派别在斗争中取胜。”

《联合早报》5月4日发表评论〈李庄漏罪案匆忙落幕 薄熙来政治前途山重水复?〉指出,外界相信温家宝所谓的“文革遗毒”,指涉的对象包括重庆“唱红打黑”的某些做法。评论还称,大陆学者对于重庆“文革重演”的指责,在上个月的李庄“漏罪”案前后再次达到高潮。


中国著名的法学家贺卫方。(陈有西学术网)


贺卫方在开庭前上网发表致重庆法律界公开信,直指重庆发生的许多事情,“令人恍然有时光倒流、文革重演之感”。李庄辩护律师开庭第一天的辩护词,也表示重庆是“复辟文革”。

而薄29日接受港澳媒体采访时矢口否认“唱红”是搞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运动,被认为是对温家宝“文革遗毒”的回应。

对于薄熙来十八大能否进常委,有消息称最大的障碍就是温家宝。温家宝对重庆唱红打黑迟迟不表态,被认为是薄最大的心病。

原香港《文汇报》驻东北办事处主任姜维平表示,李庄第二季结果只是薄熙来不得不自找台阶下的一个让步,不是中国法律胜利的分水岭,只是高层权斗的一次平衡和妥协。

他还说:“民众的‘围观’比重庆官方策划的‘围观’更有力量,……薄熙来沉醉于虚幻的‘毛泽东热’之中,已利令智昏,自蹈覆辙,他忘了,他不是毛泽东,毛泽东走红的时代已经死了,死灰不能复燃,正如李庄不能再次入狱一样。◇

本文转自223期【新纪元周刊】“焦点新闻”栏目
http://mag.epochtimes.com/gb/225/93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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