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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溪争议 环署替桃县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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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8日电)中华映管公司原废水排放经日前环评决议拟将改排至桃园县老街溪,桃县迟未发排放许可。环保署长沈世宏今天在环评大会上说,这是政治问题,将由中央直接发许可。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召开第208次环评大会,审查中华映管公司龙潭工业园区扩大编定计划。环评委员于会中说明,中华映管公司与友达的事业废水原本排放至新竹县辖内的霄里溪,经日前专案环评结论,华映未来将设置专管改排废水至老街溪上游的桃园县龙潭乡放流口“美都丽桥”。

而改排专管设置本应经桃园县府审核同意,且老街溪流域有不少农田,美都丽桥辖区桃园县龙潭乡公所强烈反对,龙潭居民对华映可能排放重金属与有机物,仍有相当大疑虑。

环评委员于会中表示,专案环评结论已加严华映改排至老街溪的放流水标准:全区放流水量不得超过1万9000吨,全区用水回收率应达85%、生化需氧量最大限值10mg/L等条件。

有委员提问,因自来水厂计划拟将具甲类水体的霄里溪做为新竹新埔区水源,盼华映尽早完成改排。究竟华映与桃县府协商进度为何?华映代表回应,桃县府说要等老街溪整治计划,在专管改排未完成前,不会开发。该委员质疑,华映与桃县府协调时程根本不确定,改排期程恐延宕。

沈世宏于会中则说,此案因涉及两县市本身就较复杂,属政治问题,而桃县迟未发排放许可,新竹县政府也直接向环保署申请由中央直接发放排放许可,这是政治问题;环评结论非常清楚,就是要改排,若桃县迟未发放则由中央发。

环评大会决议此案依4月29日专案小组第4次初审会议结论,另修正导电度标准最大限值为1年内2000mg/L、1年后1600mg/L,改排至老街溪两年内至少要降至1200mg/L,总氮最大限值为10mg/L。

桃园县政府对此回应,事业废水导电度标准一直是最大问题,桃县要求华映至少应达到农田水利会订出的灌溉水导电度标准750mg/L,华映向县府申请4次排放许可,都未能如期提出补正资料,因此驳回。如今就算中央发排放许可,专管设置也还需向桃县辖内乡镇申请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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