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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局:网购隐形眼镜 小心来路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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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为了让眼睛看起来更美更大,许多民众会在网路上购买瞳孔放大片,台北市卫生局稽查7款隐形眼镜,发现都是来路不明,卫生局表示,网路属虚拟空间,消费者在无法直接面对卖家,产品来源资讯不足、品质管理不良,可能购买到黑心货或劣质商品,恐有角膜受损等危机,甚至可能造成失明等严重伤害。

卫生局药物食品管理处长陈立奇说,隐形眼镜属医疗器材,网路不得贩售,这些非法在网路上贩售的隐形眼镜,品名分别是芭比爱七彩钻石、Vivan璀璨三色、GEO大水凝、微风海蓝、靡靡公主芝麻灰、水凝樱桃及洋娃娃。外包装都没有任何中文标示,也没有卫生署核准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涉及属不法药物,都已经移请检调单位侦办。

有戴隐形眼镜习惯的Alisa表示,网路上有卖的大多是业者架设网页或粉丝团。店面购买跟网购的价钱还是有差别,虽然店面稍微贵一点,不过可以直接去现场购买,看看是否有瑕疵,也省去下订单、退换货时间,网购隐形眼镜有风险,担心钱被骗走,最怕来路不明的产品,如果买到劣质品伤害眼睛,到时候找不到人赔。

卫生局指出,依照药事法第84条,未经核准擅自制造或输入医疗器材者,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万元以下罚金。而贩售医疗器材业者,就属于药商,不过网路没有药商登记项目,如果有网购业者在网路贩售药品或医疗器材,可以依照药事法第27条第1项规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卫生局表示,依现行法规规定: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材管理,必须经卫生署查验登记,领得许可证后,始可由所申请药商或其授权者输入、贩售,外包装均应有中文品名、许可证字号、药商名称、地址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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