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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农业区内工厂 新北市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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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新北市13日电)根据行政院版的土地征收条例修正草案,未来“特定农业区”变更将从严。新北市泰山、树林一带,一大片工厂都位于特定农业区,究竟要留要拆,令市府头疼。

根据新北市地政局的资料,新北市一共有2509公顷“特定农业区”土地,其中泰山(含部分五股)77公顷及大柑园地区(树林、三峡、莺歌)606公顷,早已被开发利用,一整片都是铁皮工厂,几乎没有农田。

新北市长朱立伦今天在市政会议上表示,泰山等地特定农业区“种工厂”的现象是事实,有一定的历史背景,现在很难说谁对谁错,连中央主管机关也有不同意见。

他指出,站在经济部立场,这些工厂贡献了税收和就业机会,应该辅导合法;内政部和农委会则认为,农业区本就不该盖工厂,“违规就是违规,为何要辅导。”

朱立伦表示,若强制拆迁,最后只会把厂商赶到中国大陆、赶到东南亚,“合法很重要,合理、合情也很重要。”但若不拆,旁边合法工业区容积率有一定规定,工厂盖的整整齐齐,农地内的工厂却乱建一通,消防安全堪虑,景观更是免谈,一般民众也会纳闷为何会“一市两制”?

朱立伦担心,大埔征地事件后,未来“特定农业区”的限制将更为严格,泰山、树林地区的工厂已存在20、30年,土地长期被水泥封住,就算全部拆除,也无法再种植农作物。

朱立伦在会议上要求地政局作通盘检讨,该保留的农地就保留,不符合优良农田标准的农地,则考虑先改为“一般农业区”,符合土地使用现况,也方便未来的都市计划。

根据地政局统计,新北市较大片的特定农业区,泰山、大柑园地区已几乎是铁皮工厂;树林、莺歌、三峡等区(大柑园之外)的191公顷,多为农用,少数为工厂;三芝、淡水、金山的1635公顷,仍以农用为主。

土地征收条例修正草案中,除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益性、必要性、比例原则外,也规定除非基于公益性公共事业,或重大国家建设的必要,不得征收特定农业区农业用地,以保护宝贵的土地资源及确保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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