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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给薪亲职假 台教师吁修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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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开学后,许多学校正陆续举办学校日活动,不过有许多家长因工作无法出席参与,尤以劳工阶层家长占多数;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主张,应修法让劳工以带薪公假方式参加学校日,推动亲职假才算是真正落实教育公共化。

全国教师总工会8日举办“不能没有你,保障劳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基本权益”记者会,提出有部分家长因工作而无法参学校日,虽然校方尽量安排在假日,希望家长都能参加,但对需要轮值加班的劳工家长,依然无法与会。

全教总秘书长吴忠泰表示,各中小学在开学后办理一学期一次的学校日,希望让家长了解学校办学方针以及老师教学理念,但各校仍反映有不少家长因故无法出席,其中又以要背负沉重生计的弱势劳工家长居多,故希望修正劳基法。

事实上,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家长,大多以中上阶层为主,在这种现象不断循环之下,这些长期缺席、无法直接参与学校事务的劳工家庭的心声,在学校事务中如同隐形。

基层劳动家长协会专员柯逸民谈到,基层劳工为了赚钱,真的没时间参与孩子学校活动,参加学校日可以促进亲子关系,跟学校关系更密切,企业应该支薪放公假。

全国教师工会呼吁,如果劳工上班日遇到学校日,雇主应给予带薪公假,每年1天为限,上下学期各半天,未来也会推动修正劳基法第37条,推行教育公共化理念。

全教总表示,亲职假的想法2年半前就已提出,趁着立法院新会期即将开议,将积极沟通游说,透过修正劳基法,让家长均有参与教育的基本权利。

对此,教育部次长林聪明则表示乐观其成,但这是跨部会议题,希望能凝聚大家的共识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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