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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妇女权益 台政院成立性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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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联合国妇女发展处建议,性别平等机制应设置在政府最高层级,在总统、首相或内阁部长之下,设于中央政府规划与政策统合范围内。行政院新闻局1日表示,为强化台湾推动性别平等工作的措施,将在行政院内成立性别平等处,大幅提升层级至行政院,并呼应国际重视性别平等议题的潮流。

新闻局指出,马总统宣示积极研议设置性别平等专责机制,中央政府组织改造规划于行政院设立性别平等处,将参与式的民主机制“行政院妇女权益促进委员会”扩大为“行政院性别平等会”。

行政院性平处处长黄碧霞表示,性平处下设四科,包含综合规划科、权益促进科、权利保障科及推广发展科,员额40人,将统合并督导各部会及地方政府落实各项性别平等政策及措施。

她指出,首要推动工作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办理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训练、法规及措施检视工作及培训,筹划撰写消除性别歧视国家报告及建立审查制度,并办理预防性别歧视相关宣导工作等;落实性别平等政策,性别平等处将督导部会研拟性别平等政策白皮书及重点分工表,从权力决策与影响力、就业经济与福利、人口婚姻与家庭等,阐释妇女权益与性别平等理念并提出具体措施。

黄碧霞说,最后是性别主流化工作,研究发展性别主流化工具及作法,并办理主流化训练,推广施政计划及法令研修进行性别影响评估,强化性别意识教育,加强地方妇女权益促进委员会功能。◇

(责任编辑:芷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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