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夫债妻免还 法务部同意修法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2日电)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今天说,支持删除民法第1009条、第1011条条文,增订债权人不得行使配偶剩余财产差额的分配请求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并案审查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尤美女、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等人所提民法第1009条、第1010条及第1030之1条条文等修正草案。邀请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列席备询。

陈守煌说,立委提案认为现行民法第1009条、第1011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强迫夫妻一方破产时即应消灭法定财产制,以便债权人将债务人对于配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当然纳入债务人的破产财团中实属不当应删除。

他表示,民法关于夫妻法定财产制,在民国91年废除联合财产制,修正后的法定财产制明定夫妻财产各保有其所保权,已采分别财产制的精神。

他说,法又明定夫妻财产制消灭的原因,应为夫妻一方死亡、夫妻离婚或夫妻约定改用其他财产制;但民法第1009条及第1011条是依据债权人声请改用,造成实务上债权人多利用这项条文作为催讨债务的工具,导致债务人或配偶陷入生活困难,不合理且与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意旨相违背,建议删除。

陈守煌表示,考量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虽具有财产权的性质,但仍具身份权的特质,如果承认第三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权利,将剥夺配偶基于人格身份是否行使该权利的自由。

他说,配合民法第1009条及第1011条删除,增订“债权人不得行使配偶剩余财产差额的分配请求权”,他也表示支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