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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牛争议 台卫署只提强制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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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有条件解禁美牛进口,行政院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强制标示”,卫生署的草案将在本周送行政院审查。而立委蔡锦隆12日已提出修正草案,要求饮食场所、餐厅、卖场等散装食品贩售者,在其供应的特定食品中,要详细用中文标示原产地等事项。

修法以达“强制标示”政策的落实?消基会董事长苏锦霞表示,根据消基会多年调查的结论,业者不见得都会遵守。就目前“三管五卡”的政策而言,市面上仍查出大量含瘦肉精的牛肉,而强制标示在执行上的难度更高,如传统市场有为数不少的未包装肉品,如何标示?各大小餐饮店又该如何标示?她说,有条件开放美牛进口,行政机关已经背离民意,又希望立法院能以修法补足。

蔡锦隆修正“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7条之1,草案内容指出,中央主管机关得对直接供应饮食的场所,就其供应的特定食品,要求中文标示原产地等事项;对特定散装食品贩售者,得就其贩售的地点、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标示品名、原产地、制造日期或有效日期等。

为保障全民健康,将“强制标示”入法,卫生署副署长萧美玲指出,依循行政院日前提出的“安全容许、牛猪分离、强制标示、排除内脏”16字政策方向,卫生署只修“强制标示”部分,不会将瘦肉精“零检出”入法,她强调:“只修‘强制标示’一项。”

她说明,“零检出”是立委的版本,与行政院的政策不同,整个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会很快送达行政院,应在这个星期内。◇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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