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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铁特许期仅35年 欧晋德盼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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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台湾高铁董事长欧晋德公开喊话,高铁公司投资达新台币5千亿元,特许期却只有35年,先天就不合理,欧晋德认为,除了利率合理外,高铁若要有好的永续经营基础,特许期年限有必要合理延长将向政府争取。交通部高铁局表示,可透过程序合约机制提出,再进行双方协商。

台湾高铁公司22日召开101年度股东会;欧晋德提到,台湾高铁2007年3月开始营运,利息支出及折旧摊提一直是最沉重负担,政府协助债务重整后,并减轻利息负担,2011年首次转亏为盈。

不过除了利率合理外,高铁若要有好的永续经营基础,特许期年限有必要合理延长;他举例,台北101投资新台币300多亿元,特许期有70年;晶华酒店投资不到50亿元、京站转运站投资110亿元、松山烟厂投资80几亿元,特许期都有50年;台湾高铁公司投资高铁5千亿元,特许期却只有35年,在先天条件上就不合理。

虽然100年度转亏为盈,台湾高铁至今累计亏损仍高达677亿元,在利息负担改善后,营运负担主要来自折旧,因合约特许期是35年,但高铁在兴建8年多后才通车,等于所有设备在营运20多年时间内都要折旧完,台湾高铁认为不合理,所以希望争取延长特许期年限。

重启谈判 前提需互惠

对此,交通部高铁局谈到,高铁公司的问题来自于折旧问题。建议可透过合约机制,提出原来合约条件,因公司情势变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以至于无法负担折旧问题,这部分应寻合约程序机制提出来,并按照程序送到交通部,双方再互相了解内容。

对于高铁提出的要求,即是重启合约谈判,国际也有不少先例;一般BOT条款里,企业只负责营运部分,建设则有政府补助,民众负担。立委表示,要重启谈判延长年限可以,但必须提出互惠条件。

立委管碧玲提到,延长年限一定是依据特定公式试算,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若BOT合约重新谈判、延长年限,才可以平损免亏,若是在这超额的年限里的利润,就必须回馈政府,“前提是不能单独有利一方,以及占便宜的心态,必须在平等互惠原则下进行。”

立委罗淑蕾则说,高铁会亏损,就是“小孩玩大车的结果”,代表当出投标的评估是玩假的,钱借太多,自己持有的资金却太少,才会面临到目前的状况。

她认为,政府已给予高铁超低利率的贷款,况且这些银行利率是由全民补贴,若通过延长就是政府图利企业,一旦开此先例,是否往后所有参与BOT案的企业,都可以借此要求政府。高铁当初BOT谈的条件既定,就应照实履行。◇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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