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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控偷珠宝无实证 工人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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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3日电)台北巿徐姓妇人怀疑2名装潢临时工于今年2月间在家里偷走她藏在书柜、先夫赠送的5件珠宝,控告两工人涉犯窃盗罪嫌;北检调查后,日前认定查无实证,将两工人予以不起诉。

检方指出,徐姓妇人说,家里装潢花费1个多月,她全程监工,在今年3月22日完工时,发现原本藏在空相机内并放在客厅书柜的5件珠宝,不翼而飞;她仔细回想,来家里施工的每位工人,她认为高姓、陈姓工人只来一天,且当天她曾外出约30分钟吃午餐,两名工人工作态度不佳,趁机偷东西的嫌疑最大,进而向辖区的台北巿政府警察局中正一分局报案。

徐姓妇人报案后,强调不见的珠宝,包括钻石等,都是死去的丈夫买给她的,十分有纪念价值,要求警方尽速调查,警方当天即派员到她家勘验采证,更传出高阶警官到府关切;她同时向某议员求助。

检方调查期间,高男与陈男都否认犯案并表示,他们都是人力派遣公司介绍才到徐妇家工作,施工一天,当天在厕所做拆除工程时,不小心打破水管,后来又去屋顶看水塔,2人跑上跑下,期间徐妇家门没关,水电工及邻居都有进屋。

检察官经查,高男与陈男是在2月17日施工首日施作一天,就遭徐妇向工头反映工作态度不良,隔天两人就没再来工作,之后陆续有其他工人进屋施工,而徐妇是迟于3月22日完工时,才发现遭窃。

高男与陈男初次到徐妇家中,事先应不知珠宝藏在哪里,且徐妇只离家30分钟,若两男在30分钟内偷窃,应是翻箱倒柜才能发现珠宝,徐妇回家时应能即时察觉进而报案,另外,警方相关采证及调阅监视器画面,也没有发现高男与陈男有犯罪事实,认定全案为徐妇的片面推测,将高男及陈男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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