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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生育奖励 北市需设籍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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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11日电)民众抱怨设籍未满1年无法领取生育奖励金,北市民政局今天表示,“助你好孕”政策涉及预算庞大,每年估计约需新台币4亿元经费,在参酌多方考量下,才订1年以上设籍规定。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因应少子化趋势,北市府在99年5月7日宣布“助你好孕”方案,凡台北市10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新生儿,只要父或母其中一方设籍台北市1年以上,且有居住事实,依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新生儿父或母在北市户政事务所办理出生登记时,就可向户政事务所申请领取2万元的生育奖励。

民政局人口政策科官员说,由于这项政策涉及预算庞大,每年估计约需4亿元经费,在参酌实施生育补助各县市规定,以及经费是使用市府预算等考量下,才订1年以上的设籍规定。

官员表示,“助你好孕”的配套完整,虽然当事人因为设籍未满1年无法领取生育奖励金,但民众家中如有未满5岁的小朋友若符合相关规定,仍可以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公所社会课申请“0岁至5岁幼童每月2500元育儿津贴”。

请领育儿津贴规定,包括“父母双方或法定代理人及儿童都设籍并实际居住台北市满1年以上”、“父母双方综合所得税申报核定税率未满20%”、“儿童未领有政府其他补助或津贴”,以及“儿童未经政府公费安置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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