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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苏嘉全执法知法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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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3日电)监察院今天说,前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嘉全的农舍未供农用,位高权重理应奉公守法,却执法知法而违法,有亏职守。

去年总统选举期间,民进党副总统候选人苏嘉全宣布将屏东农舍、包括建物和土地,捐给屏东县长治乡公所,做为农业公益使用,而他和家人将在最短时间内搬离。

监察院下午召开会议,讨论苏嘉全农舍案,并以6比4通过弹劾苏嘉全,监察委员陈永祥、葛永光与马秀如傍晚举行记者会说明。

监察院说,苏嘉全任屏东县长、内政部长及农委会主委期间,藉特权方便,在他的妻子名下位于屏东县的农用地兴建农舍,供别墅自宅使用,相关农业设施及剩余土地,都与农业生产经营无关,违反农业发展条例。

弹劾案文指出,农舍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目的在便利农民就近照顾农作,但苏嘉全的农舍未供农业使用,也与农业经营无关,甚至造成农业用地受到严重分割,阻碍农业整体有效利用。

弹劾案文指出,苏嘉全名下农牧用地兴建祖坟,部分侵占承租的乡有耕地,“似有永久侵占公有地之意图”,明显违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

根据弹劾案文,苏嘉全从事公职多年,位高权重、理应奉公守法、为人表率;但任内却有2件土地非法使用案件,违反法令、规定事实明确,“藉特权方便,图己之利,执法知法而违反法令,有亏职守。”后续又借故不接受监察院约询,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提案通过弹劾,移送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陈永祥表示,苏嘉全是不良示范,舆论争议不断,事后毫无悔意且强词夺理,执法、知法、玩法、欺法、违法、犯法、无法。

他说,苏嘉全以农舍问题与公职职权权责无关为由,拒绝监察院约询,但苏嘉全“不做县长、不做内政部长,这个东西会通过吗?不太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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