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日电)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粮署表示,1月农机用油续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免征5%营业税,并续办理农机用油涨幅补贴措施。
其中,柴油每公升补贴新台币0.8元、汽油每公升补贴0.4元,农民持农机使用证与免税油凭单购油,即可享受补贴优惠。
农粮署指出,自民国101年4月2日起持续办理农机用油涨幅补贴措施,以100年4月25日油价作为基准价格,每月检讨油价变动情形,按月调整补贴额度。
农粮署解释,102年1月补贴额度,以101年12月前3周平均价格与基准价格涨幅计算,12月前3周平均油价计算结果,柴油每公升32元,较基准价格30.4元涨1.6元,由农委会补贴50%,即0.8元。
另外,92无铅汽油每公升33.2元,较基准价格32.4元,涨0.8元,农委会补贴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