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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通过修正爆竹烟火施放时间限6-2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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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为维护嘉义市公共安宁与安全,嘉义市议会已审查通过“嘉义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草案”,修正重点在于禁止施放爆竹烟火时间由原先规范于上午五时前及下午十一时之后,修法后限缩于上午六时之前及下午十时之后禁止施放,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裁罚新台币3万至15万元,本修正条例即将由市政府公布实施。

消防局长游荣修4日表示,迎神庙会活动及民俗节庆,常见民众施放爆竹烟火增添热闹和喜气,但因飞行类及升空类爆竹发射产生高温及不定向冲射,每因乱射接触可燃物而造成火警,尤其嘉义市为高龄友善城市,若夜深人静燃放爆竹烟火势必干扰他人生活起居,年长者及儿童容易惊吓,又因建筑物及人口密集,在市区施放爆竹烟火相当危险必须从严管制。

至于于中国新年至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国庆日、台湾光复节、一般民俗节庆及经市府公告的日期,仍得不受禁止施放爆竹烟火时间的限制。但为维护民俗节庆施放爆竹烟火安全及防止飙车族乱丢冲天炮有引起火灾之虞,于上述民俗节庆将成立专案联合小组,派员执行联合稽查、巡逻及路边拦检勤务,嘉义市政府消防局提醒民众,违反规定将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裁罚新台币3万至15万元。

如因而引起火灾烧毁车辆或建筑物,将触犯公共危险及毁损等罪嫌被移送法办,届时后悔莫及。“嘉义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在中国新年前修正通过,限缩于上午六时之前及下午十时之后禁止施放爆竹烟火,使施放爆竹烟火有所节制。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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