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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义路温泉 北市公告专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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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戴雅真台北8日电)台北市政府今天公告行义路温泉特定专用区范围,预定年底公布细部计划,业者可在3年内提出开发许可申请,随后申请建照。

台北市都发局表示,行义路温泉特定专用区位于磺溪以西,行义路260巷以北、行义路402巷以南,面积约13.66公顷,目前加入纱帽山温泉协会营运中的业者约16家。

都发局指出,行义路温泉区数十年来的零星开发造成当地建物、管线、景观凌乱,加上温泉资源毫无限制,导致废水直接排放于河川,对环境生态造成负面影响。为了有效管理,完成都市计划变更之后,将接续进行相关水源管理、交通改善、污水处理、公共管线布设与水土保持机制。

都发局长边泰明表示,目前主要计划仍维持为保护区,仅划定可申请开发许可范围,并非让业者就地合法。未来业者须提出整体开发计划,审查通过后,再报内政部核定变更为温泉产业专用区,落实温泉总量管制。

有关温泉总量管制,边泰明说,台北市自来水处将建置统一联合供水系统,以水源管控开发量。他指出,行义路温泉区目前取水量为每天3万吨,统一取供设施完成后,将把用水控制在1万2000吨(半数自来水,半数温泉水),大大节省水量。

此外,由于温泉区位于保护区,申请开发许可的业者须缴交土地公告现值乘积20%的农业用地变更回馈金。再加上行义路一案允许的容积率与建蔽率高于一般保护区规定,因此还必须额外缴交公告现值20%的金额作为都市更新基金,必须缴交二重回馈金。

边泰明指出,市府预定在年底公告细部计划,业者可在公告后3年内提出开发许可申请,都设审议核备后半年申请执照。在申请期间,业者可遵照台北市产发局订定的温泉暂行辅导管理办法,营业不受影响。业者若在公告后3年内未提出开发许可申请,则须在缓冲期结束后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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