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杜绝争议 台内政部祭康世儒条款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0日电)前竹南镇长康世儒连续3届参选镇长引发争议,内政部为杜绝争议,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并祭出“康世儒条款”,规定民选地方首长“每届任期4年、连选得连任一‘届’”。

康世儒曾任14、15届竹南镇长,任内辞职转战立委,去年再参选16届镇长补选当选。

不过在补选过程中,康世儒遭对手阵营质疑,违反地方制度法第57条“乡镇长任期4年,连选得连任1次”规定,向法院提出当选无效之诉。苗栗地院一审判处康世儒当选无效,康世儒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再次判处当选无效定谳。

康世儒当时表示,为求谨慎参选前曾行文内政部、中央选举委员会及苗栗县选举委员会等相关机关确认参选资格,想不到被判当选无效、资格不符,感觉被捉弄,痛批“台湾民主已死”,并研议提出国家赔偿、声请大法官释宪等。

现行的地方制度法规定,直辖市、县市、乡镇市长都是“任期4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当初的立法意旨是要“为避免地方行政首长,因长期久任,垄断政治资源而产生流弊”。

内政部次长萧家淇说,现行实务上,民选地方首长的选举是以“届”作为区别,但在康世儒的案件中,却产生法律解释有不同见解,为避免现行条文在法律解释上有不同的见解,内政部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修正为“每届任期4年、连选得连任一‘届’”,以杜绝争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