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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缔约程序 台学者吁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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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3日电)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助理教授陈耀祥今天说,应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订审议条约协定过程,落实资讯公开、公民参与。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俊俋下午在立法院举行“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协议国会审查机制之建立”公听会,南华大学欧洲研究所助理教授王思为表示,现代民主国家行政部门对外谈判、洽签协议时,国会应促使资讯透明化,其次是监督管控。行政、立法部门对外应是“政府一体”,互相合作。

王思为说,台湾的国会审议能力明显不足。国会绝不只有审法案功能,监督手段也不应只是杯葛,应让资讯透明化,且国会应有政策引导功能。

陈耀祥表示,行政院虽已提条约缔结法草案到立法院,规范国际条约缔结、外交事务处理程序,但不包含两岸互动,也不知行政院、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何时才会提出相关规范。

陆委会法政处长叶宁说,民国81年两岸启动协商起,两岸协议签署一直在合法状态下进行。特别是92年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订定两岸协议签署程序处理规范及适当国会监督程序。

叶宁表示,外界关切两岸协议缔结过程法制化及协议相关内容,陆委会不只参加立法院公听会、专案报告,也不放弃任何与社会大众沟通的机会,将来会秉持中华民国宪法及立法院规定谈判两岸协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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