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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照保险给付“服务” 台立委: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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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长照保险讨论数年未果,去(2012)年行政院放宽保险业投资长照产业,藉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不过台联立委指出,金管会打算推出新型长照保险商品,未来保险给付不一定要现金给付,而是给付居家及社区服务为主。但服务品质监督上有困难,最后受害的还是老人的权益。此外,“给付服务”也与现行〈保险法〉不符,为违法行为。

台联立委许忠信指出,现行保险法对于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所应负之责任限定为金钱给付,若非由金钱给付,则违反〈保险法〉第55条,无效。虽然,诸多先进国家允许以居家及社区服务为保险给付,但多立有专法规定。

台联立委林世嘉认为,在资源引入公共长照体系前,不该放任长照自由化、市场化,否则只有有钱人能享用长照服务,资源不足者只能回家自己照顾。政府应速将长照法送到立法院审议,而非急着帮保险业开门。

而对照邻近老年化更甚于台湾的日本,目前还没开放企业经营“长照机构”。老人福利推动联盟秘书长吴玉琴表示,日本政府在完全掌握各种管控、监督机制制定完成后,才开放营利事业进入居家社区服务。◇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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