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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委会取消派遣工上限?

拟改立〈派遣劳工保护法〉专法 派遣、正职同工同酬 劳委会:正职员工不会被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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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报导】(大纪元记者李唐风台湾综合报导)劳委会最新版派遣立法13日出炉,拟改立〈派遣劳工保护法〉专法。劳委会主委潘世伟表示,拟取消企业雇用派遣员工比率上限,并大幅加重要派公司的责任,如此一来,不仅能保障派遣人员权益,正职员工也不会被取代。

取消派遣比率上限 3案并陈

新版〈派遣劳工保护法〉专法,内容考虑取消比率上限或采3案并陈。主张派遣人员须符合“均等对待”原则,若雇员与正职员工工作内容相同,必须与正职员工薪资相同,包含设备设施使用权及就业机会资讯权等,都需均等对待;若派遣人员工时或休假权益遭损,要派单位也要与派遣公司负连带责任。

正职工被取代?潘世伟:不会

取消派遣比率限制,引发外界质疑正职员工恐被取代。对此潘世伟回应,旧版派遣专章,派遣比率不得超过3%,经劳资会议同意最多不得超过5%,经工会同意最多不超过20%。

潘世伟提到,若从现实情况来考量,订定这样的派遣比率上限,其实根本就是假象,反而间接促使企业去雇用派遣,这样做才会真正威胁到正职员工。

潘世伟进一步说明,若在劳资不对等、工会力量不够强大的情况下,很可能就有公司雇用更多派遣工,违反派遣不超过20%的原则。潘世伟强调,如此一来,不是反而让正职员工更容易被取代吗?

同工同酬 符合均等对待原则

潘世伟补充,若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与正职员工相同,为何不能与正职员工拿相同报酬?他认为,透过专法要求企业负连带责任,以更严谨的立法保障派遣工,并取消派遣比率上限,更能让正职员工不容易被派遣人员取代,且“均等对待”原则也更能保障派遣员工的权益。◇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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