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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训所活用国有地 江宜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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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6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说,财训所开发案引进民间资金兴建办公大楼,节省政府支出,还可收取权利金和租金,值得各机关参考。

行政院上午举行院会,江宜桦在会中听取“国有非公用土地招标设定地上权办理情形”报告后,肯定财政部以设定地上权方式提供民间开发利用,确已达到活化国有土地的成效。

财政部次长张佩智表示,民国100年修正地上权条件后,使用年限从50年延到70年,调整后,101年就标到新台币32亿元的土地,今年首季也标到13亿元土地,且标的从原来的双北市,横跨到金门、彰化、台南和屏东。

张佩智指出,财政人员训练所开发案采合建分屋概念,政府提供地上权使用,同时要求业者兴建办公大楼,不用付费就取得6000坪办公厅,并拿权利金13.8亿元,70年租金收入也有50亿元。

江宜桦表示,财训所开发案引进民间资金兴建办公大楼,节省政府预算支出,并可收取权利金、租金,增加国库收入,这种活化土地利用的创新作法,可作为公产管理机关土地活化运用的参考。

江宜桦说,各管理机关应全面检视并研议运用闲置可开发的国有公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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