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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食安办公室 下周开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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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16日表示,行政院即将成立之“食品安全办公室”,为院内专责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规授权规定,于行政院处务规程第28条增订设置食品安全办公室,故并非黑机关,同时,在完成各项法令程序后,将于下周开始运作。

因应食安问题,总统马英九于日前召集府、院、国安会等相关单位,举行国安高层会议,指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层级,将现有行政院食品安全推动工作小组,扩大成“食品安全办公室”,以推动跨部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孙立群指出,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立之法源依据为本院组织法第14条规定:“本院为处理特定事务,得于院内设专责单位”。同时依据《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8条规定:“机关组织以法律制定者,其内部单位之分工职掌以处务规程定之”。

孙立群表示,依据《基准法》第5条第3项规定,本法施行后,除本法及各机关组织法规外,不得以作用法或其他法规规定机关的组织,因此,食品安全管理法并不适宜作为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法源依据,应回到组织法规来明定。

孙立群表示,食品安全办公室将比照灾害防救组织模式推动业务,作为跨部会食品安全管理平台,该办公室采分组办事,成员由具食品安全管理专长的院内职员、约聘、借调相关机关及法人人员担任。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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