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4年1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周美晴台湾基隆报导)为鼓励及提高市民生育意愿,提升生育率,民国104年起,基隆市政府将提高补助生育奖励金,为每一胎次新台币2万元。101年度基隆即推出妇女生育奖励金1万元,实施后,符合资格之妇女申请相当踊跃。为使在地少子化现象趋缓,并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基隆再加码催生。
基隆市提高生育奖励金新台币2万元,申请对象为1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于60日内在基隆完成出生登记新生儿之母亲。
申请资格部分,新生儿之母或父则须符合下列资格之ㄧ:一、新生儿之父母双方或一方设籍本市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仍设籍基隆市。二、已设籍基隆市满一年之未婚妇女。三、未设籍基隆市之未婚妇女,新生儿经生父认领登记,且生父设籍符合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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