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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建档制度化 助跨海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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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16日电)被收养的芬兰台裔女青年萨宾娜,寻找疑在新北市的母亲。市府社会局分析,在收出养制度化并建立资料库后,寻根会更容易。

今年60岁的郭姓妇人,将两个婚前的孪生女儿,出养给芬兰籍与美国籍夫妇。

芬兰籍青年萨宾娜.索德伦(Sabina Soderlund),最近盼透过台湾媒体找到原生家庭。她在婴儿时期的时候从台湾出养到芬兰,数年前开始寻亲。不过,离开台湾时都还在襁褓中,对原生家庭没有任何记忆。

当年,人贩集团是透过正常程序,将小孩出养给外籍家庭;对收养家庭来说,一切手续合法,并经法院公证,没有问题。不过,有问题的地方,在于人贩集团攫取小孩的来源,以及变造资料,这也让萨宾娜寻亲梦难圆。

新北市政府社会局分析,早年,因贫穷或未婚生子而出养,因无法生育、不孕背负传宗接代的压力而收养,也让贩婴集团有秘密生存的空间。即使没有买卖婴儿,台湾大部分收养的家庭也不愿张扬。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收出养新制,于民国101年5月上路,除亲属间或是夫妻收养他方子女外,都须委托经政府许可的儿少安置机构或财团法人代办,并以国内收养人优先收养为原则。

依照儿童及少年收出养资讯管理及使用办法,中央得提供寻亲服务,依出养人、收养人、被收养儿童及少年请求,提供心理、医疗、法律等咨询转介服务。社会局表示,目前,全国收出养资料库正由中央委托儿童福利团体建置。

在资料库中,应保存出养人、收养人、被收养儿童及少年本人,与其三亲等内亲属及相关人员之姓名、户籍地址、住居所、国民身份证统一编号,及可辨识身份之资料。

另外,还必须有收养声请状、收出养同意书、出庭笔录、访视报告、法院裁判书;个案纪录及照片。

住在新北市三重区的郭妇,有可能是萨宾娜的母亲,只要有希望,她就不放弃寻亲。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掌握当年“褚丽卿贩婴案”中,曾签署贩卖女婴同意书的家长名字,循线追查有机会让萨宾娜圆梦。

现年34岁的萨宾娜,跨海寻亲,寻获生母的关键在于正确的年籍资料,卫生福利部逐步建置完善的全国出收养资料库,配合内政部户役政系统的户口迁移纪录,将来只要有真实姓名,寻根之旅将不再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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